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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咯咯咯~!”主仆二人都笑了起来,王要妙摇摇头,这个张简倒是有趣。
说笑两句,王要妙上前叫门,跟随仆人进入,来到教授的书房,见叶凯正在研读文章,便上前施礼:“叶叔叔!我来看您啦!这是我从族中带的一些野味,回头让厨房给您炖了尝尝!”丫鬟连忙将手中提的篮子递上,里面有一只兔子和一只山鸡。
“要妙啊,都是自己人,你还搞这么客气做什么?我将学子们的文章看完,还剩两篇了,你先坐坐!”叶凯继续看着手中的文章,随手勾画了几下,又拿起最后一张。
王要妙对此处也不是第一次来了,只是坐在那里安静等待,不一会儿叶凯便整理了一下桌面上的文章,问道:“前段时间明哲不是说你回族中侍奉祖父,我就说这个要妙真是孝顺,现在像你这样的年轻人不多了。”
明哲是知府王哲的字,王知府和叶教授相交莫逆,互相之间自是称呼彼此的字,他们二人是同科进士,本就亲近些,不过王知府是一甲进士,而叶教授则是二甲,所以地位从那时便已分了高下。
“叶叔叔说笑了,父亲每日过于繁忙,做女儿的自当帮他承担一二,替他在祖父祖母膝下承欢,本是应尽之事。”王要妙笑着应道。
“你今日过来可有什么事找我?”叶凯一会儿还有应酬,当下便开门见山,王要妙是晚辈,所以也不算唐突。
王要妙笑了笑,起身道:“侄女从族中呆的无聊,所以回来便想着召开一场文会,这一次只邀请府学的学子和教习,让咱们奉城的文萃也熏陶一二,您看如何?”
叶凯失笑道:“前一次你组织的文会弄来弄去最后变成了酒会,也没出一段好文好诗,我都懒得再说他们了。”
“前一次各家官宦子弟也都去了,搞得乌七八糟,里面小姐们吓得都不敢出来,这一次我想在乞巧之日召开文会,只有各家小姐和府学学子,没准还能当个红娘呢!”王要妙开起玩笑来,她自是不会做这样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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